發生於4年前,國防部忠愛營區進行空調主機冷媒灌充作業時,發生爆炸意外,造成2死、14傷,事後檢察官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維修包商「康克」公司負責人蔡志裕、負責空調採購的上校工程官徐健寧2人,台北地院審理後,認定無法證明蔡有維修不當的過失行為;且徐也無防止意外的義務,判決2人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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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防部2013年9月12日委由康克公司,負責位於北市博愛路忠愛營區忠愛樓地下室冰水主機安全檢修,當晚9時許,進行冷媒灌充作業時,因冷媒外洩適逢螺絲脫落,螺絲向外彈飛產生電弧、火花,引燃外洩冷媒造成爆炸,受雇維修人員林育生、負責監工的上士班長林逢春因鄰近壓縮機,遭炸飛送醫不治;包商蔡政峰、蔡志裕父子等14人受傷。







檢察官認為,蔡志裕未依施工規定使用扭力扳手,造成螺絲鬆脫涉有過失;徐健寧承接空調採購業務,已獲前手告知應更換冰水主機,包商也再度提醒,但徐置之不理,也應負過失責任,將2人提起公訴。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,冰水主機的B缸壓縮機事故,肇因壓縮機內部因故發生斷電產生電弧,瞬間高溫將6號端子內側銅棒及螺牙燒熔,使端子支撐力不足噴出,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壓縮機內部端子接線產生電弧,因時間久遠已失去分析時效,難以查明事故原委,但這與康克公司先前更換6號端子無關。合議庭認為,由於冰水主機從未發生嚴重致死事故,因此蔡志裕主觀上不具有預見意外發生可能性,且徐健寧也沒有執掌義務或決策權力,因而未向國防部建請汰換冰水機,也沒有違反任何防止意外的義務,2人都不應負擔業務過失致死罪責,判決無罪。本案可上訴。(中國時報)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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