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男與有夫之婦王女兩度「嘿咻」,在LINE對王女說「高潮嗎?」、「我被炸乾了」,經王夫陳男發現這段 親密對話,憤而提告,李男辯稱僅是「言語調情」,並未與王女發生性關係,但王女坦承與李男「嘿咻」,台中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將他判刑五月,得易科罰金。 判決書指出,李男(三十八歲)於前年六、七月間,駕車載王女(所涉通姦罪部分,王夫已撤回告訴)至台中市涵館汽車旅館,兩度發性關係,經王夫在她社群軟體LINE上,發現妻子與李男的親密對話,提起告訴。 李男坦承與王女至涵館汽車旅館房間,但否認與王女發生性關係,辯稱至汽車旅館只是吃飯、聊天,並未發生性行為,且LINE的訊息內容,僅是「言語調情」,不能證明有性行為。 法官查出兩人的LINE對話,李男說「一直高潮嗎」、「做了兩次、我被炸乾了」、「所以帶套無感」;而王女也說「可是男生每次都會高潮」、「可能可以內射」、「覺得興奮」等語。 除此之外,王女於丈夫在撤回告訴之前,在檢方偵查期間法院準備程序時,始終供稱曾與李男發生兩次性關係,因此法官認定李男狡辯,遂將他判刑。李男與有夫之婦王女「嘿咻」,在LINE對王女說「高潮嗎?」、「我被炸乾了」,辯稱僅是「言語調情」,台中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將他判刑五月,得易科罰金。記者白錫鏗/攝影 分享 facebook
C7EF4C08BB287F9A
arrow
arrow

    bushe0o22b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