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桃園市衛生局發生官員圖利情事。(圖/記者楊淑媛攝)

記者楊淑媛/桃園報

針對桃園地檢署22日會同廉政署、前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,調查有關食品與藥政業務裁罰案。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蔡紫君23日說明,衛生局針對稽查裁罰與法規公布時序交錯、以及裁罰範圍加距等情形,在去(105)年11月召開稽查裁處業務檢討會議,訂定統一裁罰基準,並針對修訂法規期間有爭議的案件,重為適當處分,這些處分依鄭文燦市長指示「該罰就罰」,且均已決行。

蔡紫君表示,桃園市衛生局一切依法行政,也在情理法容許的範圍針對違法次數、情節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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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、不法利得、影響範圍等狀況分類分級,以作為裁罰的參考依據,也讓公務員執法時確有明確依據。

蔡紫君說,衛生局對於各項業務稽查及裁罰程序一切依法行政,從第一線稽查人員到主管同仁,都依法令及事實依據,進行各類規範與裁處。衛生局尊重司法調查,也希望司法調閱各項公文證據後,能查明真相,勿枉勿縱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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